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9号)及《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环发〔2022〕2号),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结合我市实际,经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拟纳入绍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投诉举报电话:0575-85131400
附件:拟纳入绍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
拟纳入绍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柯桥部分).docx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