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金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入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绍兴金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的企业公示如下:
序号 | 产生单位名称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废物数量 | 截止期限 |
1 | 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废物 | HW17 (336-066-17) | 100吨 | 转移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至2022年9月29日 |
绍兴金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核准经营能力28000 吨,其中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52-17;336-054-17到336-059-17;336-062-17;336-064-17;336-066-17)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能力5000吨/年。截至2022年6月6日,2022年度已审批核准HW17表面处理废物2236.07吨,剩余HW17表面处理废物处置能力2763.93吨。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公司情况于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逾期无反馈,则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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