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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绍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5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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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绍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3月25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绍兴县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下一步主要工作和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一 、概 

          2012年,按照《条例》要求,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政府各部门统一规范管理,深化公开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和工作规范,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政府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和约束机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监督评议各项制度,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制度、公开信息统计分析制度、收费标准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增强一线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深化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发展规划、房屋拆迁、教育卫生、市容管理、社会保障、劳动人事等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逐步推广在机关业务运转或公文产生过程中明确信息是否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为避免部门随意设定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要求各部门建立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切实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三、规范运行机制。继续实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情况报备制度,定期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逐条报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处理情况。不断完善现有申请答复或告知文书的格式文本,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2012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2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178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5.62%,机构概况类信息6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3%,规划计划类信息3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0%,行政执法类信息4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公共服务类信息36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1%,工作信息105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7.10%,人事信息14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76%,财政财务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1%,行政审批类信息4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0%。

              主动信息公开中,乡镇有1623条,占总数的41.49%,县本级及局办2289条,占58.51%。

              本年度总共栏目数为40个(二级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2012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均为政策文件类信息,其中土地审批方面的有5件,拆迁方面的有2件,违章建筑方面的有1件,其他类7件。

              在已经答复的1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60%;

               “同意部分公开”6件;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县2012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3011次,其中电话咨询2623次,当面咨询388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县2012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外,全县也未收到各类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工资性支出约12万元。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为20.5万元,主要包括公开网站维护、公开场所、信息受理点建设经费及相关办公经费。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元。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为0元。

          七、下一步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全面掌握面上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落实。

          二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推进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为契机,创新公开方式,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把握国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协调解决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切实有效地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